前妻带着女儿,我带着儿子,想知道前妻离婚三年了,为什么不看一次儿子?是一个什么心态
你好,可能她忙着赚钱,照顾另一个孩子,没有时间。也可能她认为既然不能把儿子带在身边,看一眼心里会难受,还是不看为好,省得大家都不能安宁,大人和孩子心里都不舒服。更可能她有了新开始,不想打扰你们,更不想让你们的联系影响了她现在的生活。更或许她是个不想与儿子和你有联系。
无论是什么原因,既然女儿跟着她,儿子跟着你,不能复合那就彼此按好。各自承担好各自的监护人的责任,把身边的孩子带好就可以了。在法律法规中,她现在只是女儿的监护人,你是儿子的监护人,尽好各自的责任,把孩子带好带大,过好各自的新生活就可以了。
当有了新开始,不希望因为过去而影响现在的生活,这也是一种责任。要是儿子希望看的话,你可以与她沟通一下看看对方的情况再说。个人建议,谢谢!
离婚三年不看儿子,不符合母性的情理。有可能的原因,一是前妻不愿打扰了你和儿子的正常生活;二是前妻现在过的不好,不想和你来往;三是前妻心地不善良,不顾及儿子和女儿的感情。我觉得不来看孩子也不必勉强,孩子长大以后总是要认父母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断的。
烟台男子趁妻子怀孕,他强奸其闺蜜,被判3年半, 你怎么看
文字/禅小岩
这种男人还能怎么看,这不就是畜牲一转吗?判刑3年我觉得还是轻的,应该判他一辈子才解恨。
不要说我这话说的不理智,太狠。当你明白了女人怀孕是有多辛苦时,你就会理解我的愤怒了。
在男人众多“渣”行为当中,殴打女性和孕期出轨是零容忍的,发现一次,就毫无挽回的余地,坚决要离婚。
作为男人,你摸着心口好好的想一想,家里有个爱你的女人正在怀着你的骨肉,忍受着孕期身体的各种不适所带来的痛苦,等到分娩时,还有可能冒着生命的风险,你怎么好意思在外面拈花惹草、寻乐子?这还是人吗?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都觉得这样的男人罪该万死,活该千刀万剐!
何况,他劈腿的对象不是别人,还是妻子的闺蜜,这不是往妻子的心口上插刀子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可倒好,专门找亲近的人下手,亏你能下的出手?
做人还有没有一点羞耻心?还要不要脸?和闺蜜有染也就算了,关键还是在对方不情愿的前提下霸王硬上弓,这就实属尴尬了。
综上所述,这样的男人我多说两句都觉得浪费笔墨,送他一句话: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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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从最根本说起 这个男人不靠谱 管不住自己 一个男人 连这点欲望都控制不住 他以后还能干嘛 至于说打掉孩子的人 那也是一条生命 这等于无形的杀生啊 也不好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是什么罪
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毛病,我国的刑法有很的的罪都是可以判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要看你的罪刑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要看你的认罪认罚的精况,还要看你是不是这的罪的第一被告人,等等的一些情况,所以说判3年的罪有很多很多,要看什么案子,什么情况,才能判刑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有,盗窃罪,盗窃金额巨大的,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猥亵妇女罪,招摇撞骗罪,销赃罪,贪污罪,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抢劫,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还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行为。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近日,绿地集团红遍全网,被一个95后已婚靓妹子“睡绿”了,戴了一个大大的绿帽子。网友:绿地,让绿色从头开始,从天绿到地,让你从身体到灵魂一“绿”到底。
可见,这些人无疑是给绿地集团免费做了广告,而且非常到位。我们再来分析这个问题:
95后已婚美女张雨婷同绿地京津冀事业部营销总经理陈军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两个月,被丈夫史睿生实名举报,红遍整个网络。不得不说,此女又刷新了现代人的婚姻观!为了3000万而出轨,金钱至上,玩乐为主,对婚姻视如儿戏,不负责任。
另外,婚内出轨不是一个人的错,婚内出轨,肯定婚姻出现的问题,其丈夫史睿生也有错。据张雨婷爆料,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史睿生结婚,婚内丈夫史睿生曾动手打过她,有家暴的行为,婚姻已经出现了裂痕,而且遭丈夫索赔500万。
男娼女盗,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十分无耻,违反公序良德!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们一定要对这种婚内出轨、给老公戴绿帽子的女人进行强烈谴责——不要脸!
下面分享我对家的两点见解:
1.女人不要拿自己老公和别的男人比较。
女人记住,要永远说自己的男人最好;为什么?他是你的男人,他不好,你嫁给他了,你是什么啊?!最笨的女人就是💁“哎呀,我们家那个畜生!”——能和畜生睡在一起的,你觉得自己会是人吗?!💁“ 我们家那个笨蛋!”——那不就是你嫁给他吗,人家别人会嫁给那个笨蛋吗?女人心中要这么想——我的男人是天下最好的男人,我的男人是最有本事的男人,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个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的女人如此欣赏,哪个男人不能打下天下来?女人如此欣赏自己的男人,懦夫都会变成英雄
2.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家是讲爱的地方。
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事事有家便觉温暖;家是男人的后花园,无论多么累、多么孤单,回到家总有那一片属于自己的风景。所以,美满家庭是事业的基石,把家打造成一个知识氛围的家庭,把家打造成为一个真正的和谐温馨的地方;所以,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家不是算账的地方,家是大家有爱去付出的地方。
我们当然是站在道德角度来看,而事件当中的女方是站在利益角度,其他两个男人一个贪色,一个虽然贪财,但被妻子绿后想要点损失也不为过。
事件的起因是绿地高管陈某和90后女下属张某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年龄差距近三十岁。
而张某更是趁丈夫史某在澳洲期间多次和陈某发生关系,张某这么做纯粹是为了钱(据说陈某答应给张某3000万)。
丈夫史某知道后实名举报陈某和张某,并索要500万精神损失赔偿。
张某经不起丈夫史某索要钱财和不断骚扰,把事情公布。期间双方谈话录音和聊天截图也发布上网,事件愈演愈烈。
更狗血的是张某还怀有身孕,孩子极有可能是陈某的。
此外还被扒出两人涉嫌联合贪污公司款项,绿地集团也对此展开了调查。
为什么张某能信陈某会给她三千万?原因是张某看见陈某给前妻两套房子作为补偿,并且陈某在很多城市都有房产。
这件事起因错在陈某和张某,而丈夫史某则是背锅侠。
张某看中陈某的钱而同意和陈某在一起,陈某又看中张某年轻有姿色而同意和张某在一起。
职白观点:此女完全没有礼义廉耻之心!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绿地集团近期的桃色绯闻已经闹的沸沸扬扬,其高管陈军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真是给绿地集团打了一个免费的超级大广告!
根据深挖了解!此女子之前是一名小模特!也拍过几组清纯的写真!但是一直红不了!后来就选择出国留学!
出国后认识了现任老公,追他花了几十万!最终才抱得美人归!
此女回国后,就在绿地集团上班!因为长相清纯,被陈军相中!并且多次发生关系!因为陈军说他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所以没有做避孕措施!
最终怀孕后,陈军告诉此女,说他有千万资产,让她把孩子生下来,留给她3000万!
后来,此女就将此事告诉自己老公!才有了后来的爆料!
可以看出,此女不管是和前任老公,还是现在的陈军!都和金钱脱不了关系!不管你年龄地位,给钱就行!!!
说难听了,这和mai有何区别!你可以为了钱嫁给一个人!但是嫁人之后为何不安分守己!好好做人呢?
这种败坏风气的行为!必将被世人所诟病!
校花妻子婚内出轨绿地高管,女方深夜爆料:遭丈夫索赔500万,看到此处,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支持丈夫索赔,甚至有网友称500万太少了,与女方所称的3000万相比,500万太少,应该再多要!
今天,我们就要看看婚姻法当中对于离婚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达到了这种程度的话,法律是支持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要求有过错方进行赔偿的,其实这种法律规定的情形,是非常严重的婚外情出轨行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婚外情出轨行为,比方说一夜情,多夜情,嫖娼等行为,是达不到婚姻法所规定的赔偿情形的,婚姻法所列举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2种情形,是属于严重婚外情出轨行为。
首先,对于重婚,重婚有两个表现方式,第1个表现方式叫法律上的重婚,自己已有婚姻,在外面和别的异性又领取了结婚证,这种行为就叫法律上的重婚,第2个表现方式叫事实上的重婚,自己领过结婚证了,在外面和别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对方是有配偶的,还和对方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这种行为就叫事实上的重婚,他强调的是一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其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它和重婚的唯一区别就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它同时强调的也是长期稳定的同居,但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以说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如果想要追究对方是过错方的话,作为男方来讲,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和第三者已经达到了重婚,或者是同居的程度,只有在有证据能够证明上述情况存在,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有哪些证据可以去证明呢?比方说录音和视频,对方承认了和别人长期稳定的同居在一起,还有在一些案件中,可以让房东出具证明,证明对方和第三者何时租住房屋,租住了多长时间,以及双方同居在一起的时候,左邻右舍的证明,物业公司的证明,其他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想要证明对方是有过错的,必须要积极的搜集证据才可以,否则法院是很难去支持的。
既然问题发生了,第一那就好好查一查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大家所说的潜规则,还是为了钱,如果是潜规则估计受害者不止这一个人,如果她为了钱那是个人行为,公司就不能背这个锅[酷拽][酷拽][酷拽]
中医师承一般是选择师承3年还是5年,有什么区别吗
您好,谢邀。作为资深中医界培训老师,这个问题我给您解答一下,传统师承3年和5年实际上来源于国家两个不同的文件。
3年师承,源于卫生部52号令文件。考生自公证之日起满3年,也就是说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以参加所在地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师承出师考核,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之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当地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5年后考取执业医师证书,可以全国范围内执业,5年以后就可以开诊所,地域不限。如果过程顺利虽然拿到执业医师之路漫长,但是毕竟给民间有一技之长和想从事中医的人打开了一条路,而且最后考取的是国家级执业医师证,跟科班出身的考取的一样,全国范围认可。
5年师承,是基于国家卫计委15号令来的,就是中医(专长)医师考核,跟师学习满5年,就可以报考中医专长医师,考出这个证来之后,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直接开个人诊所了,也有处方权;但是有个问题,原则上只能在本省的医疗机构执业。执业范围也只能按照考核通过的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当时考的什么开诊所后就只能干什么,不能干考核时没涉及到的项目,局限性比较大,从现实各省组织中医专长医师考核的情况看,专长医师报考条件普遍较高,报名要求比较严苛,大部分考生报名就卡得很严,被涮下来的几率特别大。
通过上面的解读想必您已经明白二者的区别了,至于选择3年还是5年,看个人需求,如果您是有祖传秘方或者一技之长,急于想在当地开立诊所发挥自己擅长的医术,那可以考虑走5年师承,如果是最终想考到执业医师证书,想全国范围都可以执业,那就走3年师承,考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的路子,无论哪一条路,过程艰辛漫长,希望您能坚持住,最终实现理想!
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当亲也不亲是这样吗
邀!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当亲也不亲,是这样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比较陌生了。彼此之间不走动就等于不交往了。大事小情都与己无关。亲亲之间的感情淡化了。如果两地距离比较远,可以在网络上或者手机视频上相互交流。沟通一下感情。各地的土特产互相交流一下。可以拉近一些亲戚关系。如果这些事情都办不到。形同陌路。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现在社会上的亲情,友情和爱情。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加快。多数人都忙于工作和家庭。闲暇时间很少。分身乏术。加之社会炎凉世态冷暖。穷在街头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假如一方是高官富豪,自然而言交往就频繁了。否则,只能是平平淡淡了。
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家风不正造成的。二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争的你死我活。三是心胸狭窄的人。
家风欠佳的这类人,本身就生分,亲里之间也好不到哪去。
有些亲戚之间合伙做生意,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忘却了亲情。
心胸狭隘、自私的人就是随份子钱也会把眼珠子瞪出来,看是否我多你少了,这样的人,能亲到哪去?
在农村,还有一种说法是,走亲是亲,不走不亲,也就是说,亲戚要多来往,不往不来,见面吵架都不知道是亲戚,所以,亲戚多来往是有好处的。
我的家族,不大也不小,我还有位老姑,九十六岁了,我们叔伯兄弟二十四个,每年都去看望两三次。我父辈的表兄弟都不在了,我们接棒传承下来,现在我们都还来往,姑姨姐妹更是常来常往的。在我们家族,还没听说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的,所以,也就没有当亲不是亲那一说了。
亲戚之间三年不上门,当亲也不亲是这样吗?
首先感谢题主邀请!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我个人觉得,在当今的社会,我们大家都是为了各自的生活而四处奔波……亲戚之间可能好多年都难见面的肯定不少!
有的人可能是会和亲戚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薄,但有的可能就不会如此了!
拿我来说,我自己就一个弟,而且我们因为种种原因关系也不是很好,特别是父母亲都去世后,我们更是多年都不会见面。如果说弟弟事业家庭身体都顺顺利利,那么我这个姐肯定不会轻易出现在他面前去打扰他的生活。但是一旦他有什么困难需要人帮助时,只要我能得到消息,那么我肯定会在最短最快的时间里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然了,弟弟人家是企业老板,事业有成,现在身边的所谓的亲人们有一大堆,所以我这个亲姐也就只在远处默默地祝福他一切安好就行!
对我来说,亲人之间不需要去锦上添花,而是在需要你出面给解决麻烦、解决困难时能及时出现的人!
聪明的题主,不知我这个回答能否让你满意!
亲戚十年不上门那也是“亲戚”,只是不“亲”而已。
”亲戚”是指有“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人,如堂叔丶伯丶姑丶婊丶姨丶舅等傍系血缘关系;姑父丶舅母丶婶娘丶嫂子丶姐夫丶妹弟丶弟媳等姻亲关系。血缘关系为之“亲”,姻亲关系为之“戚”。
”亲”的第二层含义就是相互走动,互有往来和帮助。
”夫妻”关系没有血缘,其亲情丶亲密关系远胜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这种没有血缘的“亲情”关系是建立在共同生活基础上的。一旦分离就什么关系都没有,甚至可能是仇人。兄弟姐妹关系也是亲情血缘关系(同胞情),但有时不如“朋友”丶“同学”丶“同事”亲。这又是一种特殊的“亲情关系”,是建立在“利益”和“情感”需求之上的。
亲情关系是可变的,但”血缘”关系是不可变的。就像一瓶酒,你可以喜欢它,天天拥有它,与它亲密无间;也可以讨厌它丶远离它,但无伦你与他亲与不亲,它还是酒,并不因你的喜好而改变成别的物质。
”亲戚”无伦你喜与不喜欢,走与不走其亲戚关系都不会改变。只是生活和情感上的“不亲”而己。
这得看具体情况吧:象我们农村,如果不逢着办红、白喜事,或者是其它事情,平常又比忙……三五年没去亲戚家走动的也为数不少。没事谁去干嘛?除非是关系相当不错、又比较亲的亲戚,逢年过节会相互走走,平时都是各忙各的,除非叫来帮忙一下。
是!亲戚,首先是亲,父系的,母系的,还有爷,奶表亲,形成了休戚相关的互动关系,中国人的传统美德里边是非常看重这种关系的。但如今的社会很多成了亲气。原因各种各样。三年不上门也就疏远了,何必当气呕呢?